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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农垦集团公司”)是抚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为盘活利用国有农垦土地等资源,成立的一家比照正处级单位管理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4亿元,总资产约148亿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4人,其中:资本运营部经理1人、人力资源部副经理1人、产业发展部专员1人、下属子公司会计(派驻南昌工作)1名。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三批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三批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相应职位的条件要求。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职位条件报考。
1. 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4. 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或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10月8日17:30止。应聘者按要求填报附件(二)《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司邮箱:fznkzp2021@163.com。咨询电话:0794-8213799,手机号:13697946515(沈女士) 。
(二)资历审查。公司将严格对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符合条件且通过审查后才能进行面试。
(三)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招聘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报名提供资格条件,由面试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1.入职体检。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根据此次招聘报名条件核实个人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五)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市农垦集团公司相关程序办理有关入职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者与市农垦集团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
2.参照抚州市其他国企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集团员工薪酬管理规定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说明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本着诚信原则,必须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凡未如实填报者,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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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三批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原文标题: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三批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xfz.gov.cn/art/2021/9/26/art_3831_3738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