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赣州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赣州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行政岗位1名;
书记员岗位(一)1名;
书记员岗位(二)1名(侦查岗,适合男性)。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行政岗位要求具有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如具有公文写作特长或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者,专业不限;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 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 ,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971728706,备注 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 ,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1)行政岗位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书记员岗位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文书制作(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2.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及时关注招聘QQ群(971728706)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4.联系人:冯主任0797-868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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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797rs.com/news/16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