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院招聘发布江西医疗卫生系统医护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包括江西医院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紧缺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骨伤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5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医务人员153名,其中人民医院66名,中医院52名,骨伤医院3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高安市2019年医务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所有参聘者都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无药物过敏史、晕厥史及其它影响专业工作的身体情况。
5、涉及到专业问题,参照专业目录(附件2)。
6、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涉及到应届毕业考生统一界定为2018年和2019年毕业的考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5月24日(8:00—17:00)
2、报名地点:高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12楼1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高安市2019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3)。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上打印含二维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等均为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③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报名费200元。
5、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或未能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理论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为百分制。同类专业考同一种试卷,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按1:2比例开考。若未达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测算调减招聘名额。如招聘名额1名,而报名人数不足2人,则该岗位不开考。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日星期六(9:00—11:00)
考试地点:高安市七小
考试内容:卫技人员:三基医学知识;文秘类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法规、公文写作);生物医学工程类人员:生物医学工程知识;机械类人员:机械基础知识;计算机类人员:计算机知识;财务人员:财会知识;公共卫生管理类人员:公卫知识;建筑类人员:建筑学、土木工程知识;
考试时考生应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报考护理考生在笔试合格后再进行测量身高。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确定名单时,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有资格证者优先,都有资格证的,则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的,年龄小者优先。
4、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由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按合格与否为面试标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如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其岗位可依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高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12楼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面试后,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报考者所录单位
体检项目:物理体检、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胸透、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及HIV项目。其他检查项目,根据常规检查情况而定。
2、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招聘岗位不予递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不列入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取得执业资格证后,享受原市政府公开招聘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如连续两次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者,用人单位可予以辞退。用人单位与聘用者应当全面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它事项
1、咨询电话:0795—5293015
监督电话:0795—5297629
2、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安市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http://xxgk.gaoan.gov.cn/xxgk-show-575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