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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93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招考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15]72号)和《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院普[201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 2016年度永新县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计划:
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1名,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1 名。
二、报考条件及时间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 三校生 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1月11日后出生)。
3.在校大学生不能报考 三定向 考试,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后果自已承担。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1月15日-2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报考地点: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人事股(地址:县建设西路禾川中学对面)。
三、培养学校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3月12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综合技能(考试大纲及样题见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
五、报考方式
1.已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考生号,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到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7710198,联系人:尹洁、刘仁朝。同时上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指导考生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负责将考生申报表统一到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盖章。
六、录取说明
1.根据考生的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县(市、区)的培养计划数,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低不能低于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综合技能单科成绩为序从高到低录取。
3.考生录取后,县(市、区)国土资源(或矿管)局、定向生、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三方共同协订《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书》,县(市、区)编办、人社局为鉴署单位。
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未能录取,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5.参加 三定向 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以志愿申请参加学院普通单独招生考试的录取,申请时间必须在考试前。
6.凡报名参加了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