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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东临新区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人数7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 3月27日,上午9:00 12:00, 下午14:00 17:30。
2.报名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13879431034(赵)。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与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临发布公众微信号上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东临新区区直部门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补充办法》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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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dlxq.jxfz.gov.cn/art/2020/3/19/art_8125_3374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