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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全县事业干部选拔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作为选用人才的基本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切实把德才兼备、具备干事创业热情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县属国有企业任职。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乐安县范围内事业编制干部。
三、选拔岗位
本次计划选拔岗位3个,分别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以及国有企业中层主管;计划选拔6人,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安排至县属国有企业任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以及国有企业中层主管岗位,任职资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四、选拔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相应岗位特别注明的资格条件外,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落实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五)2000年以前毕业的需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2000年及以后毕业的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类、建筑类、规划类、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六)年龄一般为55周岁以下(196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不超过60周岁(195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八)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其他不得参加报名的情形。
五、选拔工作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拔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县属国有企业面向事业干部选拔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携带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截图无效);
4、获得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其它证书、证件。
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址为乐安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县行政中心县委4楼)。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面试。面试聘请第三方国有企业公司领导人员负责。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达不到比例经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可降至1:1考察。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未进入报考岗位考察范围的,经选拔领导小组和本人同意可调剂至其他岗位。
(五)考察。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安排考察对象写出个人工作总结,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六)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剩余空缺职位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为期3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批。经上述程序后,拟选派人员需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规定执行,选拔人员满6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继续聘用的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
(十)工资待遇。按《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和《乐安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企业正职年薪约15-22万,副职约12-18万,中层主管约 10-15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信息填报不实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在选拔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及信息,县委组织部将严格保密,资料恕不退还。
其它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94-666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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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19县属国有企业面向全县事业干部选拔管理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xlean.gov.cn/art/2019/11/29/art_532_3231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