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九江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九江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九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县财政局等十家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共招聘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邪教组织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的岗位和条件详见九江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可登录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jjrs.gov.cn、九江县人民政府网www.jjx.gov.cn、九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局网www.jjxrlj.gov.cn查询)。
四、实施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0日8:00-8月15日17:00(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登陆九江人事网(http://www.jjrs.gov.cn),按照提示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名考生本人于8月16、17、18日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九江县人力资源市场(九江县劳动就业局院内,联系电话:0792-6822822)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进行报名缴费。本次考试收取各项考试费用150元/人,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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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与实际参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因达不到比例而取消考试的岗位,退还报名人员的报名费。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笔试入围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上午,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地点:九江县人力资源市场。审查材料:个人档案;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及准考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8月22日至24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 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1、公布笔试成绩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考生可在九江市人事网、九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局网站查询;
2、考生申请查分时间截止为2010年8月28日上午12:00,申请电话:0792 6812185。
(四)面试
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县电视台记者岗位和县文化馆音乐表演岗位需要进行面试。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县电视台记者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文化馆音乐表演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的50%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分数 50%+面试分数 50%;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分数
2、各项成绩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核对象。如某一岗位因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影响录取,以学历高优先,如再出现并列则以年龄大者优先。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自理。凡参加体检的对象,必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自公示入闱人员名单后一个月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五年,并可按规定续聘。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2、录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档案存放在人事代理机构。
3、工龄按规定计算,工资标准及晋升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财政拨付。用人单位负责按规定缴纳聘用人员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费用。
(九)咨询监督电话:
人劳局:0792-6812185监察局:0792-6812084
财政局:0792-6812146审计局:0792-6812087
教育局:0792-6820657水利局:0792-6812134
农业局:0792-6812139文广局:0792-6812132
计生委:0792-6812513环保局:0792-6812342
建设局:0792-6812391卫生局:0792-6812259
九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