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西省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春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春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经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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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宜春市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春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经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为市内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8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择聘专业及名额(80名)

(一)乡镇(街办)卫生院(30名)

妇产(大专)7人,护理(中专)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大专)4人,检验(中专)1人,汉语言与文秘类(大专)1人,西药剂(中专)2人,西医临床(大专)3人,影像(中专)5人,麻醉(中专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3人,中医骨伤(大专)2人。

(二)市直医疗单位(34名)

1、市人民医院1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1人,会计与审计类(本科)1人,医疗及医疗器械工程(大专)1人,放射技师(大专)1人,检验(本科)1人,影像(B超)(本科)1人,心电图(本科)2人,汉语言与文秘类(本科)1人,护理(中专并具有护士执业证书)6人。

2、市中医院10人:病理(本科)1人,放射(本科)2人,麻醉(本科)1人,会计与审计类(本科)1人,中药剂(本科)1人,西药剂(大专并取得上岗资格证)1人,护理(中专并具有护士执业证书)3人。

3、市皮肤病医院2人:西药剂(大专,艾湖分院工作)1人,检验(大专)1人。

4、市血防站3人:西医临床(本科)1人,麻醉(大专)1人,放射(大专)1人。

5、市妇幼保健院4人:药剂(大专)1人,麻醉(大专)2人,影像(大专)1人。

(三)其他事业单位(16名)

1、市循环经济基地办公室1人:材料学类专业。

2、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1人: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3、水利局水技工管站1人:水利类专业。

4、市森林公安局(防火办编制)3人:法学类、公安类和文物考古与历史学类专业各1人。

5、广播电视局电视台1人: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专业。

6、煤炭局事业编2人:地质矿产类专业。

7、市政园林处1人:经济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

8、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3人:经济管理类、计量测量类和城建规划类专业各1人。

9、交通局交通战备办1人:建筑建设类专业。

10、总工会工人文化宫1人:汉语言文学与文秘类专业。

11、市人防办1人:建筑建设类专业。

二、择聘条件(学历均指学历)

1、2010年8月前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且未就业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报考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需符合学历要求,且专业必须对口,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本科学历,且须专业对口。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中专学历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护理专业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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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6日 8月28日下午5时30分止。报名时按择聘专业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大楼一楼。

3、报名需带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②报考卫生系统医务人员有关专业需提供相关执业证书的,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③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计生证明,④1寸近期同底

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人。

四、组织择聘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5日上午9:00 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9月4日上午12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相关知识。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开考比例:择聘名额按学科(专业)划分。择聘名额5人(含)以下的,开考比例1:3以上,5人以上的,开考比例1:2以上。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该专业的择聘名额,直至名额取消。如某专业名额被取消,报名人员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

4、择聘人选方法。按照考试成绩,按学科从到低分择优聘任。分数相同的,高学历者优先,分数学历相同的,已办先办人事代理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一并聘用。择聘名额未明确到乡镇(街办)卫生院的,由聘用人员分学科从到低分依次选择。

5、公榜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全程录像,逐个录制每位应考人员的考试经过。应考人员若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取消择聘报名资格。

6、 实行聘用制。①拟聘对象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保局重新审核资格,符合择聘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来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②择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③择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④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 理,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⑤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凡在编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举报电话市监察局:6608120、市人保局:6298581,市编委办:6608279,电子邮件jxfcrsj@163.com)

丰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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